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文件精神和安徽教育厅相关要求,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现声明如下。
1.安徽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从未授权任何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安徽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
2.经教育部备案设置的安徽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自行开展涉及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宣传或助学广告、或授权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开展广告宣传。
3.如果收到涉及“免考包过、无需学习、无需上课、快速取证、包获文凭”等助学广告宣传时,务必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不要轻易付款。当受到非法侵害时,应通过正规渠道举报侵权单位,提高防范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4.我院一直以来严格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开展学历继续教育业务,竭诚为广大学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依法维护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请广大考生和学员关注安徽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或官网。
5.如果发现涉及安徽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违法违规广告,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安徽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25日